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含备案)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7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截至2025年1月26日,光明区共有107家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核验。现将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2116室,联系电话:0755-88214456)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https://www.szgm.gov.cn/gmrlzyj/attachment/1/1543/1543247/119808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