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海置地大厦33-37层创新型产业用房 项目租售通告
项目名称: 粤海置地大厦
首次发布时间:2025-01-22 14:10:52
关于粤海置地大厦33-37层创新型产业用房
项目租售通告
根据《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2〕2号)、《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发布粤海置地大厦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的租售通告。
一、粤海置地大厦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基本情况
(一)位置: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8号粤海置地大厦33-37层;
(二)面积:总建筑面积12096.34平方米,单户型
500-900平方米;
(三)租售性质:仅出租。
二、政策依据
《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22〕2号)、《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一)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本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可出租面积控制。
(二)审批方式:企业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科研机构。
(二)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秀创赛项目、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
(三)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高层次人才团队优先。
五、申请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3日
六、申请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在本通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企业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主要申请流程如下:
登录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注册->创新型产业用房->粤海置地大厦项目详情页面->在线申请(需按系统提示申报需求信息)。
注: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上/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1. 线上提交准入资格材料扫描件。请按照《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指引,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在线提交准入资格材料扫描件。
2. 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由各产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联系电话:企业服务中心,82269206。
七、准入资格材料
(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企业核心团队成员及企业项目简介、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使用计划及其年预期效益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企业近三年及本年度截至申请日的纳税证明原件、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注册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资质证明材料,如资质认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项目批复文件等;
(六)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采取线上提交准入资格材料扫描件的,以上材料均需通过平台网站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确只能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确保材料齐全,扫描清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
如采取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的,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深圳市罗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