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2025年01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20250121

公众号:一杯咖啡满电出发 2025-09-04 14:2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粤科函农字〔2025〕147号

各有关地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科技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推广,助力解决县镇村共性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难题,在前期征集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基础上,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承诺函、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00~2月20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7:0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方向一、二的申报项目须是经前期征集推荐的在库项目;方向一由相关地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方向二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方向三由省科技厅定向委托有关单位申报。

  (二)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3.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

  赵清泉,020-87684003、83163909。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附件:1.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方向一项目推荐限额一览表

        省科技厅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推广,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特设置2025年科技成果入县达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专项项目。

本专项设置3个方向,其中方向一、方向二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申报,方向三为定向申报。

方向一: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一)实施内容

围绕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帮扶的15个地市区域发展科技需求,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推动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的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在帮扶地区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推广。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当地共性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难题,示范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惠及民生福祉,加快形成一批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示范性帮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请相关地级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前期征集推荐的项目名单和限额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2024年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参与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单个项目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不超过3家。

3.项目负责人应为2024年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成员主要来自新一轮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总人数不超过6人。每人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个项目。

4.鼓励服务同一地市范围内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联合申报,实现团队优势互补、全链条帮扶。

5.项目应注重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鼓励牵头单位联合当地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具有成果转化示范承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项目实施期结束时在农村科技特派员帮扶的县域、乡镇有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当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8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方向二: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服务体系支撑项目

(一)实施内容

围绕全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科技成果入县达镇、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县域创新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科技服务方式,统筹服务资源,强化服务有效供给,举办系列培训学习、展览展示、对接交流、宣传推广等活动,有效提升科技助力百千万服务供给能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报告和课题研究成果,为科技部门提供高质量的科学决策和服务支撑。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须是经前期征集推荐的在库项目。

2.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

3. 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三)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经费额度不超过16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5年。

方向三:科技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应用与实践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服务全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重大工作部署和科技创新决策工作需求,基于对承担单位业务熟悉程度、特定工作资源、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要求,对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县域创新基地建设、创新型专业镇建设等3个科技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应用与实践类项目实行定向委托研究。

附件2

方向一项目推荐限额一览表

序号 地级市 推荐项目数
1 汕头市 12
2 韶关市 16
3 河源市 16
4 梅州市 16
5 惠州市 12
6 汕尾市 12
7 江门市 12
8 阳江市 12
9 湛江市 16
10 茂名市 16
11 肇庆市 16
12 清远市 16
13 潮州市 12
14 揭阳市 12
15 云浮市 12
合计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