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2025年01月】关于开通2025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20250121

公众号:一杯咖啡满电出发 2025-09-04 14:21

关于开通2025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1  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共计3个:支持文化消费-支持影剧院发展项目,支持影视后期制作项目,支持创意设计发展-专业设计软件使用支持项目,将于1月22日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报时间:1月22日9:00起至2月6日18:00止。

  二、在线申报平台:“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三、问题咨询: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平台首页左下方“帮助信息”栏的“系统使用演示”和“系统使用说明”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可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南山区促进电竞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及操作规程,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

  五、主管部门:本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进度查询: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

  七、温馨提示: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资料,我局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申报完成。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避免到时申报项目拥堵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来不及修改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 1.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3. 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4. 项目操作规程(2025年)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docx

3.《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6号).doc

4.支持创意设计发展项目操作规程(2025年).docx

5.支持文化消费发展项目操作规程(2025年).docx

6.支持影视后期制作项目操作规程(2025年).docx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支持创意设计发展项目

操作规程

(2025年)

一、政策内容

(一)优质设计企业支持。对首次获评为国家一级资质或国家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设计类奖项获奖者在南山区创立设计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一年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专业设计软件使用支持。对南山区“四上”在库文化企业,单次采购专业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合同额达到1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为支持创意设计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类别

(一)设计企业资质支持

对首次获评为国家一级资质或国家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每个资质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及说明:

申报主体为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一级或甲级设计、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的设计类企业。

(二)创立设计企业支持

对“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在南山区创立设计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一年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由“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获奖者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实质性运营连续一年的设计企业;

2.年度营业额以区统计局确认的数据为准;

3.企业法人为“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的获奖者或奖项获奖者持股不少于50%。

(三)专业设计软件使用支持

对南山区“四上”在库文化企业,单次采购专业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合同额达到1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南山区“四上”在库的文化企业;

2.企业上年度单次采购专业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

3.补贴范围为申报主体已实际支出的费用;

4.企业需提供购买该设计工具的必要性说明(包括工具用途及作用概述、供应商行业地位概述、采购工具必要性概述等、用户使用界面截图、正版软件凭证或依据),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五、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支持创意设计发展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佐证材料。)

①申请类别为设计企业资质支持支持补贴提供以下资料:

②申请类别为创立设计企业支持补贴提供以下资料:

③申请类别为专业设计软件使用支持补贴提供以下资料: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支持文化消费发展项目

操作规程

(2025年)

一、政策内容

(一)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对引进在南山演出的国内外顶级剧团的经典剧目,按实际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个剧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影剧院发展。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影院,按国家影院规模分级标准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剧院,按每个剧场每年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二、设定依据

为支持文化消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演艺中心,促进演艺市场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申报类别

1.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对企事业单位上年度引进在南山演出的国内外顶级剧团的经典剧目,按实际营收的10%给予奖励,每个剧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引进的剧目符合附件清单要求;

2)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提供《南山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实际营收指在南山区演出获得的实际营收。

2.支持影剧院发展。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影院,按国家影院规模分级标准分别给予大型及以上影院、中型影院、小型影院每年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剧院,按每个剧场每年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上一年度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

2)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大型及以上1201座~1800座;中型701座~1200座;小型700座以下。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①申请类别为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鼓励引进高端艺术演出活动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历史佐证材料。)

②申请类别为支持影剧院发展项目提供以下资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支持影剧院发展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历史佐证材料。)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

支持影视后期制作项目操作规程

(2025年)

一、政策内容

影视企业开展影视作品后期制作,最高可按照影视作品后期制作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设定依据

为支持影视产业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5.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6.申报主体为承担影视后期制作的企业,后期制作企业与影视作品的第一出品方签订后期制作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按照合同金额的15%予以奖励;

7.参与后期制作的影视作品需获得播出许可证,上年度在院线、电视台、网络播放平台等播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所需材料

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支持影视后期制作项目》申请书。(注:申请书编号以最终提交申请书生成为准,附件清单材料为佐证材料。)

六、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开通2025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11/11970/post_11970351.html#15248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 企业资质认定证明材料
5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6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 企业创办人获得相关奖项、具备专业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股份比例证明文件以及法人证明文件
6 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8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 购买、付款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
5 购买设计工具必要性说明材料
6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7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4 《南山区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 引进版权合同
6 支付版权费用发票、银行回单
7 剧目营业收入相关材料
8 剧目、剧团介绍材料
9 演出相关材料
10 获奖证书
11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12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4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 影院需提供具有银幕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剧院需提供委托运营合同或含有剧院相关个数的证明材料;
6 影/剧院首次运营开业相关证明材料
7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8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序号 要求
1 剧目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2 剧目获得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文华奖”“群星奖”主要奖项
3 剧目获得中国京剧艺术节主要奖项或入选为优秀展演剧目
4 剧目获得中国戏剧奖单项奖(曹禺戏剧奖、戏剧梅花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
5 剧目获得国际公认专业艺术比赛奖项:Tony(托尼)奖、Laurence Olivier Awards(劳伦斯 奥弗)奖、Pulitzer Prize for Drama(普利策戏剧)奖、De Zwanen(天鹅)奖、金面具(俄罗斯戏剧界独立奖项)奖、莫里哀戏剧奖、普希金奖章、Europe Theatre Prize(欧洲剧场奖)、 Drama Desk Award(纽约戏剧委员会奖)
6 剧团为国家A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京剧院、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实验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东方歌舞团、中国歌舞团、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民族乐团)
7 国际著名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活动,包括欧洲和北美地区演出团体中名称含有国家、皇家、国立等字样,或冠有国家名、首都城市名的演出团体的演出活动。
8 剧目的市场影响力较大,单场演出票房达到60万元以上。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1 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4 影视作品上映或播出的相关材料、政府批文等
5 后期制作委托合同或协议,服务费用支出凭证、发票、银行往来凭证、支出明细表等
6 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7 影视作品播出许可证
8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