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7【2025年01月】关于开展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0110

公众号:一杯咖啡满电出发 2025-09-04 14:21

关于开展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0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高新区营造优秀创新创业环境,我局现启动《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资助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深圳高新区宝安园区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单位已获得2023年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资助。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上传盖章扫描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盖章扫描材料受理的方式。

  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1月13日-1月27日。

  申请人需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需提供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证明;

  3.市级资助经费到账凭证;

  4.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二)其他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上传盖章扫描材料。

  六、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七、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0755-88177458;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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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

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申请书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制

二〇二五年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遵守宝安区科技政策、财政专项资金等相关文件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申请书为本单位自主填写、自行递交,填报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行为,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

2、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1)按照国家、省、市联合惩戒相关制度,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深圳市公共信用网相关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范围内;(2)区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的项目有2项以上尚未完成绩效评估或近两年有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

3、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批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批或者评审过程中泄露的信息,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免予承担责任;

4、本项目严格遵守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相关科研伦理规范;

5、本单位所申请的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

6、如获得本项财政资助,本单位承诺自觉接受宝安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及其他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7、本单位如存在由于重复申报造成同一事项获得多项宝安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情形,本单位将按相关部门要求主动退回重复资助款项;

若本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单位愿承担以下责任: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已获立项资助的撤销立项项目,并无条件返还本项目全部资助资金。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或者被委托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字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财务情况

三、单位累计拥有知识产权状况

四、单位简介(限1000字以内)

概述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发展历程、自主创新、研发投入、单位及产品竞争优势、市场等情况。

五、项目基本情况

六、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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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公司办理“2023年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申请的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授权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相应申请事项办理

完毕或更换委托代理人止。

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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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申请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注册成立时间 注册地所在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
主营产品
办公所在区 办公用房面积(㎡)
生产所在区 生产用房面积(㎡)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从业人员总数 参加社保人数
研发机构数 研发人员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单位联系人 姓 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序号 项目类别 上年 前年 大前年
1 营业收入(万元)
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 出口总额(万美元)
4 净利润(万元)
5 研发投入总额(万元)
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IC)布图设计专有权
已申请数
已授权数
申请类别 下拉框第一个选项: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高成长企业下拉框第二个选项: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下拉框第三个选项: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招商机构
深圳市级资助总额(万元) 市级资助到账日期
企业申报深圳市级资助项目以来注册地是否存在变更 是/否 变更后的注册地(存在变更的填写此项)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1 项目申请表 复印件 1份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 1份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5 项目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6 银行开户证明 复印件 1份
7 市级资助经费到账凭证 复印件 1份